黎曼和

相對於微分理論只有一種,積分理論卻有許多種。 我們已經知道柯西 (Cauchy) 積分理論,現在提到黎曼 (Riemann) 積分理論, 以後讀者或許還會學到其他。 這種種的積分理論,無非都是想要「直覺上有面積」的區域, 都能根據嚴格的數學定義把那個「面積」算出來。 柯西理論可以把所有閉區間中連續函數與 x 軸所圍成的面積算出來。 黎曼理論可以把許多種其他類型函數與 x 軸所圍成的面積算出來。 但是,即使在黎曼還活著的時候,狄克雷 (Dirichlet) 就已經提出一個非常病態的函數, 在直覺上那個函數應該圍成一個面積 <= 1 的區域, 但是黎曼理論卻無法確定這個函數是否可積。 換句話說,無法根據黎曼的積分定義,計算出狄克雷之病態函數所圍成的面積。 但是因為狄克雷提出的這種詭異函數實在太病態了, 這種特殊的函數,一般人根本不會想到。所以,通常不在微積分裡面討論它。 為了徹底解決這個問題,數學系(也許還有物理系、統計系)的學生, 將來要在「實變函數論」裡面學習勒貝格 (Lebesgue) 積分理論。 對於絕大多數理工學院的同學,可能是不必關心的。

說前面那段話,並非表明黎曼積分理論不夠完備。 我們的目的,是讓讀者大約知道全貌。同時,我們可以請讀者放心, 黎曼積分理論,已經涵蓋了幾乎所有的積分問題, 只是不能處理一些「非常病態」的問題而已。

其實,大一微積分教材中,根本不會展示黎曼積分理論的推演和證明。 那是「高等微積分」課程的內容。 但是幾乎每一本課本都會煞有其事地敘述黎曼積分定理, 其實我認為那是根本沒意義的事:介紹再多,也是空的。 有些課本敘述的黎曼積分定理,其實是閉區間中連續函數的特例, 也就是說,其實是柯西積分定理。 倒是所謂的 黎曼和 (Riemann sum),值得在這裡提起。 黎曼和給了我們一個方便的名詞,使我們容易敘述一些關係或現象。 以下介紹黎曼和。

我們還是從閉區間的連續函數說起。 假設 f(x) 是 [a,b] 區間中的一個連續函數。 給定一個正整數 n,則任意在 (a,b) 區間內找 n-1 個點



這些點稱為 節點 (nodal points) 而這 n-1 個節點,和左右兩端點, 決定 [a,b] 區間中的一個 n 段分割 (partition with n segments)。 定義第 k 段的寬度為


讀者可以很快地想像,給定一個 n,[a,b] 區間內有無窮多種 n 段分割的可能。 而柯西積分理論中所說的那種分割,亦即均勻分割,只是其中的一種。 均勻分割的每一段寬度都相同:


決定了一個分割之後,令 是第 k 段 中「以任意決定的規則」挑選出來的一個點。 則在第 k 段製造一個以 為高的矩形。注意,此處我們需要「f(x) 是連續函數」的假設, 否則 可能剛好沒有定義。 則定義「對此特別的分割、對此特別的選點規則」 所造成的黎曼和,就是那 n 個矩形面積的和:



讀者可以很快地想像,給定一個 n,[a,b] 區間內有無窮多種 n 段分割的可能, 然後給定一種分割,又有無窮多種「選點」的可能。 因此,對於一個正整數 n,其實有無窮多種黎曼和的可能。

至於黎曼積分理論是什麼,就不再說下去了。 因為,正如前面所說,反正我們在此時也說不出任何有意義的所以然, 何必去說呢?在此,我們只要瞭解什麼是黎曼和,就好了。

以下介紹四個常見的「選點」規則,它們分別有一個名字。

左黎曼和 (left Riemann sum)

如果每個點都是第 k 段的左端點:



右黎曼和 (right Riemann sum)

如果每個點都是第 k 段的右端點:



上黎曼和 (upper Riemann sum)

如果每個點都是第 k 段的最大值 (最大值定理保證它存在):



下黎曼和 (lower Riemann sum)

如果每個點都是第 k 段的最小值 (最小值定理保證它存在):



以前我們談柯西積分定理的時候,用的都是均勻分割的左黎曼和。 很明顯地,如果 f(x) 在 [a,b] 中可積, 則任意一個 n 段分割的上黎曼和與下黎曼和, 都必然是積分值的上、下界:



習題

  1. 如果 f(x) 是 [a,b] 區間中的連續漸增函數, 而且給定了一個 n 段分割。 請問在這個分割上所作的左黎曼和是等於上黎曼和? 還是等於下黎曼和?簡述原因。
  2. 如果 f(x) 是 [a,b] 區間中的連續漸增函數, 而且給定了一個 n 段分割。 請問在這個分割上所作的右黎曼和是等於上黎曼和? 還是等於下黎曼和?簡述原因。
  3. 請寫出 在 [1,2] 區間內 n 段均勻分割的下黎曼和。
  4. 請寫出 在 [1,2] 區間內 n 段均勻分割的下黎曼和。
  5. 請寫出 在 [0,1] 區間內 n 段均勻分割的上黎曼和。
  6. 請寫出 在 [0,1] 區間內 n 段均勻分割的上黎曼和。
  7. 證明


  8. 證明



Created: Aug 26, 2001
Last Revised: Aug 27, 2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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