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件運算法則
對樣本空間 S 的任兩個事件 E 和 F , 我們定義新事件
為事件 E和事件 F 的所有點所構成的集合. 也就是說, 當事件 E 或事件 F 發生時,
事件 E
F將會發生. 例如,
Union
若 ,
,
則
事件
稱為事件 E 和事件 F 的聯集(union).
Intersection
同樣的,我們也可以定義新事件 EF 為事件 E 和事件 F 所共有的點所構成的集合,
稱之為事件 E 和事件 F 的交集(intersection). 也就是說,
僅當事件 E 和事件 F 同時發生時, 事件 EF (有時也寫作 )才會發生.
Null and Mutually Exclusive
若
為點數和是 7 的事件,
而
為點數和是 6 的事件,則事件 EF不包含任何的結果, 因此不可能發生. 對這樣的事件, 我們稱它為
空事件(null event) 且以符號
表示之,
若
,則稱 E 和 F 為 互斥事件(mutually exclusive events).
我們也可以用類似的方法來定義多於兩個事件的聯集和交集.
若
為事件,這些事件的聯集定義為至少屬於某一 En 之所有點所組
成的事件, 其中
.
以符號
表示此聯集. 同樣, 這些事件 En 的交集定義為每一
,
所共有的點所組成的事件,以符號
表示.
- Complement
- 對於每一事件 E, 我們定義一新事件 Ec 為在 S 內但不在 E 中之所有點所
構成的集合, 稱之為 E 的餘事件(complement).
也就是說, Ec 發生若且唯若 E 不發生.
- Contain and Equal
- 對任兩個事件 E 和 F, 若 E 中的所有點也都在 F 內,則我們說 E 包含於 F,
且記為
(或
). 因此, 若
,
那麼 E 的發生必導致 F 的發生. 若
且
,
我們說 E 和 F 相等(equal), 且記為 E=F .
由下圖可以更清楚得了解運算的情形: